孩子一过2岁,就会开始出现独立意识,有了“自我”的意识,对独立有着强烈的愿望,什么事情都想自己做。比如,他们想自己穿衣服,自己洗手洗脸,自己叠衣服叠被子,自己吃饭等。
一般来说,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他们已经能够在大人的帮助下,逐步学会使用一些日常用具进行基本的活动了,已具有一定的自我服务能力了。但是同3岁的孩子相比,其自我服务能力上还有着显著的差别。
家长会发现,在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的孩子,一般比在家里长大的孩子具有较好的自我服务能力。这是因为在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的孩子受到了良好的训练,有较多的机会独立练习,而在家里生活的孩子却很少有这种锻炼机会,因为i家长觉得孩子还小,大部分事情家长都包办了。
作为家长,精心照料孩子是应当的,但不是家长要包办孩子的一切,家长要有意识的培养孩子的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对于孩子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和形成良好的个性都有重要的意义。这个时期孩子的独立意识强,家长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段,珍惜孩子自我服务的可贵愿望,放开手脚,鼓励并支持孩子自己动手做事。
由于这个时期的孩子年龄还小,其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的限制,他们的自我服务能力还很有限。因此,家长应当循序渐进,由易到难,逐步培养孩子吃饭、穿衣、洗脸、刷牙、收拾的东西等能力。家长要先做出示范,手把手地教,然后让孩子模拟,让孩子自己独立试验、练习,最后再手把手地纠正不对的地方。这样,经过多次反复,孩子就会逐渐掌握自我服务的本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