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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发布时间: 2021-03-24 15:54: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常规 ]

1.1 甲醛

甲醛的分子式是HCHO或者CH2O,无色有刺激性气体,又称蚁醛。无色,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气体相对密度1.067,液体密度0.815 g/cm³(-20 ℃)。熔点-92 ℃,沸点-19.5 ℃。易溶于水和乙醇。水溶液的浓度最高可达55%,通常是40%,称做甲醛水,俗称福尔马林。能燃烧,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7%-73%(体积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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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为国家明文规定的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在食品中不得检出,但不少食品中都不同程度检出了甲醛的存在。存在于水发食品中。由于甲醛可以保持水发食品表面色泽光亮,可以增加韧性和脆感,改善口感,还可以防腐,如果用它来浸泡海产品,可以固定海鲜形态,保持鱼类色泽。因此,甲醛已经被不法商贩广泛用于泡发各种水产品中。市场上已经检出甲醛的水发食品主要有:鸭掌、牛百叶、虾仁、海参、鱼肚、鲳鱼、章鱼、墨鱼、带鱼、鱿鱼头、蹄筋、海蛰、田螺肉、墨鱼仔等,其中虾仁、海参和鱿鱼中的甲醛含量较高。存在于面食、蘑菇或豆制品中。甲醛可以增白,改变色泽,故甲醛常被不法商贩用来熏蒸或直接加入到面食、蘑菇或豆制品中,不法商贩用吊白块熏蒸有关食品增白时,也可以在食品中残留甲醛。已经检出甲醛的有关食品有:香菇、花菇、米粉、粉丝、腐竹等。

l 甲醛对人体健康危害

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甲醛在室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就有不适感。大于0.08 mg/m³的甲醛浓度可引起眼红、眼痒、咽喉不适或疼痛、声音嘶哑、喷嚏、胸闷、气喘、皮炎等。新装修的房间甲醛含量较高,是众多疾病的主要诱因。

人对甲醛的个体差异较大,眼睛最敏感,嗅觉和呼吸道刺激次之。这些刺激引起的症状主要是流泪、打喷嚏、咳嗽,甚至出现结膜炎、咽喉炎、支气管痉挛等。有关资料表明:室内空气污染比室外高5~10倍,污染物多达500多种。室内空气污染已成为多种疾病的诱因,而甲醛则是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一个主要方面。甲醛对人体健康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刺激作用: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甲醛是原浆毒物质,能与蛋白质结合。低浓度甲醛有刺激性臭味,甲醛暴露可刺激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并引起各种状况。高浓度吸入时出现呼吸道严重的刺激和水肿、眼刺激、头痛。

致敏作用: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过敏性皮炎、色斑、坏死,吸入高浓度甲醛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

致突变作用:高浓度甲醛还是一种基因毒性物质。实验动物在实验室高浓度吸入的情况下,可引起鼻咽肿瘤。人体吸入甲醛除产生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外,长期慢性吸入浓度0.45 mg/mL 甲醛可导慢性呼吸道疾病增加。

突出表现:食入甲醛可产生消化道粘膜刺激、坏死,出现恶心、呕吐、休克,还可发生肾功能损害,出现排尿困难、无尿或血尿。通常认为口服甲醛的致死量为3.5~5.25 mg/mL。突出表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胸闷、眼痛、嗓子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记忆力减退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孕妇长期吸入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死亡;男子长期吸入可导致男子精子畸形、死亡等。

l 甲醛的来源

生活中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甲醛,可以说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涉及的物品包括家具、木地板;快餐面、米粉;水泡鱿鱼 、海参、牛百叶;甚至小汽车。

纺织物中的甲醛:甲醛在纤维制品中,主要用于染色助剂以及提高防皱、防缩效果的树脂整理剂。甲醛可以使纺织物的色泽鲜艳亮丽,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又能使棉织物防皱、防缩、阻燃。因此,甲醛被广泛应用于纺织工业中。用甲醛印染助剂比较多的是纯棉纺织品,市售的“纯棉防皱”服装或免烫衬衫,大都使用了含甲醛的助剂,穿着时可能释放出甲醛。童装中的甲醛主要来自保持童装颜色的鲜艳美观的染料和助剂产品,以及服装印花中所使用的粘合剂。因此,浓艳和印花的服装一般甲醛含量偏高,而素色服装和无印花图案童装甲醛含量则较低。这些含有甲醛的服装在贮存、穿着过程中都会释放出甲醛,特别是儿童服装和内衣释放的甲醛所产生的危害性最大。

室内空气中的甲醛:室内空气中甲醛已经成为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主要污染物,特别是冬天的空气中甲醛对人体的危害最大。我国家庭空气中的甲醛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用作室内装饰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生产人造板使用的胶粘剂以甲醛为主要成分,板材中残留的和未参与反应的甲醛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是形成室内空气中甲醛的主体。(2)用人造板制造的家具。一些厂家为了追求利润,使用不合格的板材,或者在粘接贴面材料时使用劣质胶水,板材与胶水中的甲醛严重超标。(3)含有甲醛成分并有可能向外界散发的其他各类装饰材料,如贴墙布、贴墙纸、化纤地毯、油漆和涂料等。

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的大小与以下四个因素有关:室内温度、室内相对湿度、室内材料的装载度(即每立方米室内空间的甲醛散发材料表面积)、室内空气流通量。在高温、高湿、负压和高负载条件下会加剧甲醛散发的力度。通常情况下甲醛的释放期可达3~15年之久。

其他方面来源:

(1) 甲醛可来自化妆品、清洁剂、杀虫剂、消毒剂、印刷油墨、纸张等。

(2) 泡沫板条作房屋防热、御寒与绝缘材料时,在光与热的作用下,泡沫老化、变质产生合成物而释放甲醛。

(3) 烃类经光化合作用能生成甲醛气体,有机物经生化反应也能生成甲醛,在燃烧废气中也含有大量的甲醛,如每燃烧1000 L汽油可生成7 kg甲醛气体,甚至点燃一支香烟也有0.17 mg甲醛气体生成。

(4) 甲醛还来自于车椅座套、坐垫和车顶内衬等车内装饰装修材料,以新车甲醛释放量最突出。

(5) 甲醛也来自室外空气的污染,如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烟雾等在一定程度上均可排放或产生一定量的甲醛。

1.2 吊白块

吊白块又称雕白粉,以福尔马林结合亚硫酸氢钠再还原制得,化学名称为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分子式NaHSO2·CH2O·2H2O,为半透明白色结晶或小块,易溶于水,主要在印染工业中作为泼染剂使用。常温时较为稳定,高温下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有漂白作用。遇酸即分解,其水溶液在60 ℃以上就开始分解出有害物质,120 ℃下分解产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近年来,有些不法厂商在食品加工中用吊白块做增白剂添加,使用吊白块处理后的腐竹、粉丝、面粉、竹笋等食品,色泽会变得非常亮丽、并且久煮不糊,增加韧性,口感更佳,不易腐败变质不宜变质。

l 吊白块对人体危害

吊白块对NIH小鼠经口灌胃LD 50为8317 mg/kg,参照国家标准评价其毒性分级为实际无毒级。但是,试验中各组动物均出现了体位异常、运动失调、抽搐痉挛、呼吸急促、紫绀等中毒症状,这一结果说明,吊白块在整体试验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毒性。掺入食品中的吊白块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并可引发过敏、肠道刺激、食物中毒等。其主要危害来自于分解放出的甲醛,甲醛为原生质毒物,能和核酸的氨基及羟基结合,使之失去活性影响代谢机能破坏蛋白质,因而能高效地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分支杆菌真菌甚至病毒,其水溶液常用于浸泡动物尸体和标本,对人体肝脏肾脏及神经系统等有较大损伤,并有致癌和畸型病变作用。所以国家严禁将其作为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

吊白块遇热、酸不稳定,对健康造成的危害主要来自其分解产物——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氢。

l 甲醛的危害性见前所述。

l 分解产物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一种无色不燃性气体,是吊白块起漂白作用的主要原因。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生成亚硫酸盐,并在组织细胞中亚硫酸氧化酶的作用下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随尿液排出体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对人体是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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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比如在水果、蔬菜干制,蜜饯、凉果生产,白砂糖加工及鲜食用菌和藻类在贮藏和加工过程中可以防止氧化褐变或微生物污染。利用二氧化硫气体熏蒸果蔬原料,可抑制原料中氧化酶的活性,使制品色泽明亮美观。在白砂糖加工中,二氧化硫能与有色物质结合达到漂白的效果。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超限量接触二氧化硫可能导致人类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容易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此外,还可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促进机体的钙流失,过量进食可引起眼、鼻黏膜刺激等急性中毒症状,严重时出现喉头痉挛、水肿和支气管痉挛等症状;二氧化硫的毒性还会造成大脑组织的退行性病变;此外,二氧化硫还可在人体内转化成致癌物质—亚硝胺。因此,在购买食品的过程中,要注意所购食品是否色泽过于鲜亮或变浅,密封食品开袋时是否有刺激性气味等,以避免购买到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影响身体健康。

鉴于二氧化硫对人体的严重危害性,为避免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而引起食用者中毒等不良反应,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标准来严格控制二氧化硫使用量和残留量。

我国《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1981)规定了以游离SO2计的残留SO2的限量。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二氧化硫类物质在各类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及允许最大残留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硫磺只限于熏蒸蜜饯、干果、干菜、粉丝和食糖;低亚硫酸钠可用于蜜饯、干果、干菜、粉丝、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最大使用量为 0.40 g/kg;二氧化硫可用于葡萄酒、果酒等,最大使用量不应超过0.25 g/kg,二氧化硫残留量均不得超过0.05 g/kg;对芝麻、乳、豆类、蔬菜以及生食用鲜鱼贝类则禁止使用。

l 分解产物硫化氢

硫化氢,分子式为H2S,标准状况下是一种易燃的酸性气体,无色,低浓度时有臭鸡蛋气味,浓度极低时便有硫磺味,有剧毒(LC 50 = 444 ppm < 500 ppm)。其水溶液为氢硫酸,酸性较弱,比碳酸弱,但比硼酸强。能溶于水,易溶于醇类、石油溶剂和原油。硫化氢为易燃危化品,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硫化氢是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具有“臭鸡蛋”气味,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但极高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采矿,冶炼、甜菜制糖,制造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以及皮革、硫化染料、颜料、动物胶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有机物腐败场所如沼泽地、阴沟,化粪池、污物沉淀池等处作业时均可有大量硫化氢逸出,作业工人中毒并不罕见。硫化氢的水溶液叫氢硫酸,是一种弱酸,当它受热时,硫化氢又从水里逸出。硫化氢是一种急性剧毒,吸入少量高浓度硫化氢可于短时间内致命。低浓度的硫化氢对眼、呼吸系统及中枢神经都有影响。中毒症状与吸入浓度与作用时间有关,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咽喉部灼烧感,中度中毒表现为咳嗽,胸闷,视物模糊,有明显的头疼头晕等,可伴有轻度的意识障碍,重度中毒可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 mg/m3以上时,可出现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有心肌损害及精神神经后遗症。

1.3 苏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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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是一种化学染色剂,又名“苏丹”,并非食品添加剂。苏丹红学名苏丹(Sudan),共分为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和苏丹红Ⅳ。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由于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国家禁止作为色素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

苏丹红属于化工染色剂,主要是用于石油、机油和其他的一些工业溶剂中,目的是使其增色,也用于鞋、地板等的增光。由于用苏丹红染色后的食品颜色非常鲜艳且不易褪色,能引起人们强烈的食欲,一些不法食品企业把苏丹红添加到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食品有辣椒粉、辣椒油、红豆腐、红心禽蛋等。

苏丹红主要经口、也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人体。进入人体后,它主要在胃肠道杆菌和肝脏一些酶的作用下被代谢为初级产物,之后在肝微粒体酶的作用下形成苯和萘环羟基衍生物并生成自由基,自由基可以和DNA和RNA 结合生成致癌物质。

1.4 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化学式为:C3N3(NH2)3,俗称密胺、蛋白精,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命名为1, 3, 5-三嗪-2, 4, 6-三氨基,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被用作化工原料。它是白色单斜晶体,几乎无味,微溶于水,可溶于甲醇、甲醛、乙酸、热乙二醇、甘油、吡啶等,对身体有害,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

三聚氰胺在机体内的代谢属于不活泼代谢或惰性代谢,即它在机体内不会迅速发生任何类型的代谢变化。单胃动物以原体形式或同系物形式排出三聚氰胺,而不是代谢产物的形式。三聚氰胺对不同动物、不同成长阶段的动物的毒性具有选择性,这种毒性的选择性可能是由于不同动物种属间或不同成长阶段动物的毒物代谢动力学差异引起的。三聚氰胺被认为毒性轻微。但是2008年9月,中国爆发三鹿婴幼儿奶粉受污染事件,导致食用了受污染奶粉的婴幼儿产生肾结石病症,其原因也是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经研究表明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三聚氰胺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